3月10日,在长沙县路口镇花桥湾村,湖南首本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颁发。这是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我省颁发的首本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确认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能有效避免和化解土地流转中产生的纠纷。拿到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后,农户便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流转、抵押和融资,在土地投入、使用上,也可以做更长远的规划和打算。
颁证现场,花桥湾村首批拿到不动产权证书的三位村民十分高兴。王发旺捧着编号为“001”的证书激动地说:“这就是我家2.7亩承包地的‘身份证’,有了它,我心里更踏实了。以后不论是承包、出租、转让还是入股,都可以自己说了算。”
证书红色封面上,烫金国徽格外醒目;证书内页详细记录着发包方全称、承包方代表、承包方式、承包期限和合同代码等信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十分明确。
“全省首本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的成功颁发,是湖南深化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的阶段性成果。”省自然资源厅确权登记局局长黄运茂介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农村土地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已成必然趋势,确权登记颁证能解除农民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的后顾之忧,保障土地经营权流转顺畅,有利于构建起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接下来,省自然资源厅将在全省范围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各地将加快登记资料移交、数据整合、信息共享,助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黄利飞周小雷)